省太湖办组织开展太湖风景名胜区梅梁湖景区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检查
为做好省林业局对太湖办政治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不足”问题的全面整改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近日,省太湖办联合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分局,对省太湖办于2017-2019年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事中事后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踏勘了梅梁湖景区华东疗养院景观及院区道路无障碍改造项目、梅梁湖景区宝界山森林防火通道项目、梅梁湖景区无锡机理实验室项目、梅梁湖景区七三八疗养院一期西渚惠康项目、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梅梁湖景区大浮社区人才公寓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梅梁湖景区龙寺景点入口区域景观优化项目、梅梁湖景区原淤泥固化堆场用地复垦复绿和景观优化工程等项目。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建成项目验收情况,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及尚未开工项目的原因。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已经建成验收,其中梅梁湖景区华东疗养院景观及院区道路无障碍改造项目荣获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部分项目因受疫情的影响,正在抢抓工期保质保量建设过程中;部分项目因还在办理后续手续过程中,尚未开工建设。
检查组提出,项目建成单位要梳理总结先进经验,为其他项目提供借鉴;项目在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建设;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积极对接相关后续审批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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